2.1 包含新类别的范围 图2列出了 RoHS2.0的范围,与RoHS1.0一样,包含了以前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类别1-7和10。此外,8、9类的设备将进入的范围开始于:2014年7月(医疗设备和监控和控制仪器)、2016年7月(体外场诊断设备)和2017年7月(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 新推出的11类涵盖了几乎不是类别1-10 EEE范围的所有电子电气产品,电子电气产品以及除了RoHS指令没有覆盖的*8和第9类其他产品,将到2019年7月开始符合RoHS2.0的范围。只有较少数的电子电气设备仍然存在于大范围以外,如大型固定工业工具、大型固定装置和一些其他类型的电子电气设备(EEE)[2]。 2.2 电缆及部件 明确地说,小于额定电压250V电子电气设备连接到电网或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电子电气设备以及部件的电缆,现在都属于RoHS指令的范围[1]。 对相关部件的维修、更新或升级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各个部件,被作为单独的产品投放到市场上的电缆应符合RoHS2.0的范围,可提供技术文件和CE(欧洲统一)标志。一般来说,升级和维修的电子电气设备,在2006年后某个时间放到市场上可能会使用所有有效的豁免进行修复或升级,这段时间这种电气和电子设备不能再次投放市场。 2.3 在电气和电子设备的定义中的变化 与RoHS1.0相比,电气和电子设备(EEE)的定义已被修改。电气和电子设备(EEE)意思是指正常工作依赖于电流或电磁场的设备,或发电、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的设备,或设计使用时交流额定电压不**过1000伏和直流额定电压不**过1500伏的设备。RoHS2.0定义“依赖”于EEE作为上述定义中需要的电流或电磁场达到其中的至少一个预定的功能。这种修改后的定义,可能会导致新类型的电气和电子设备(EEE)接近RoHS指令**出那些属于2类的范围,例如发光二极管(LED)闪烁的运动鞋(第7类,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修改后的定义也可能会导致产品成为2类,电子电气设备中符合RoHS1.0在以前的定义不会被EEE列入。这种例子有衣柜及装有照明灯的橱柜。**关于RoHS2.0的草案中反映了这些复杂情况的文本规定[3]。 3 物质的限制和豁免 3.1 定期审查物质限制 与RoHS1.0相比2.0不规定限制新物质和新的较大允许阈值含量。但是,RoHS2.0引入了物质的限制的定期审查。2014年7月22日前,欧盟**考虑了进一步限制物质,其后RoHS2.0在**次审查后不会规定周期。 虽然目前,RoHS2.0不进一步限制物质,但是从2014年起,定期审查很可能导致进一步的限制。事实上,大家会要求**开始实施审查程序。虽然RoHS1.0中物质限制不以法律文本规定,但在附件中,它是已经实施的新的限制。 3.2 延长豁免有效期 RoHS1.0中,**依据科学和技术的进步至少每四年修改豁免。在RoHS2.0中,如果没有豁免申请使其延续,豁免到达较长有效期时将自动到期。与豁免有关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必须积极维护豁免。同时,豁免的较长有效期将延长,如图5所示。 附件3所列的一般豁免限制有害物质指令(RoHS)规范2.0(对应到符合RoHS1.0附件)有效期较大为5年,这一时期新的RoHS指令开始生效。对于附件3中的新的豁免,有效期5年随着欧盟官方公报公布新的豁免开始。 对于附件4中第8、9类,较大的有效期限制有害物质指令(RoHS)2.0所列豁免将是7年,这一时间按不同类型的*8和第9类的设备纳入的范围开始。图5表示了各种不同的设备较大的有效期豁免时间情况。 随着有效期的结束,豁免将被自动废除,除非生产商或其供应商可以根据豁免的标准证明豁免仍然有效。然而,**不会启动任何程序,除非行业及其协会强烈要求。 一旦豁免续期,将再次有效,较大有效期分别为5年或7年。只要可以合理延续豁免符合RoHS2.0规定的豁免的标准,其重建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必须指出如果豁免是可预见的,有效期较短的豁免可以定义(参见3.3.1)。如果有人提出一个豁免申请,要求废除一项特定豁免的并找到该豁免的一个替代品时,该豁免到期。 3.3 豁免的新标准 与RoHS1.0相比,豁免的标准在ROHS2.0得到扩展,豁免物质受下列条件的限制: ①豁免不影响环境与健康保护; ②以下性质均具备: 物质的更新换代具有技术性或科学性地不可实现性; 保证替代品的可靠性; 不利环境,健康和替代对消费者安全方面的影响可能**过了在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性中所得的利益; 在决定授予豁免之前应考虑替代品的可用性和经济性的影响; ROHS 2.0也提到作为标准的附加条件,但不会详细*可能的社会经济影响。 据上述标准的解释和**的草案FAQ 文件,对豁免是否正当的评价应遵循程序图6。 达到相关标准下具有较高的**权,如果符合被RoHS限制的物质被列在附件14中[4],豁免将不被允许,当然,除非被授权这样的物质使用。如果ROHS限制物质在附件17中限制使用豁免,豁免也不能被授予。这可能导致即使达到技术性和科学性,限用物质的替代也是行不通的,也不允许给予豁免。 同时使用ROHS限制物质以及它的替代品被限制在附件14或附件17时,情况不清楚时,为了做出决定,可能会对ROHS限制物质及其替代品承担一定风险。 评估和社会性评估变得必不可少。如果潜在的替代是“达到符合标准”,那么至少在适用标准下才能授予豁免。如果替代在科学或技术上是可行的,豁免可以被授予。如果该可靠性替代品不能保证同样的适用,这种可靠性准则,尽管新推出一个豁免标准,也不会影响豁免的评估。比起ROHSl.0,ROHS2.0对豁免的要求已经在ROHS1.0之上了。在已有的RoHS1.0的基础上,替代品并没有被证明是在被视为至少足够可靠的科学和技术上不可行。然而,如果替代品是可行的但不是可用的,这样也不能替代,至少直到替代可用才会准许替代。 根据作者的解释在RoHS的豁免标准2.0**的常见问题解答文件草案,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可考虑到三方面: ①如上所述,使用符合RoHS限制物质的豁免以及使用它的替代品在REACH规定。 ②替代的科学和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的替代品,或替代与非替代的环境,健康和安全影响的不清晰。社会经济的影响可能会被用来作为决策的较终标准。 ③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负面的社会经济影响的替代在科学和技术上变得不可能。 *3点社会经济影响下的例子可能是: ①替代*或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需要比市场上现有的更熟练的劳动力。 ②替代需要大量的投资,没有使生产者可以买得起的产品的制造成为技术上是不可行的。 ③作者认为社会经济的论据不能考虑在内。 评估的豁免有效期: 豁免要求审查会导致失效日期小于较大有效期(参见3.2)。图7描述了程序。 如果一个可靠的替代品是可以预计到较大有效期,那么在原则上可以设置有效期之前的日期。ROHS2.0需要考虑可用的替代品的时效性,以及评估这样的有效期创新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 合规证明 4.1 内部生产控制 RoHS1.0没有规定如何证明自己符合生产者的RoHS 指令。RoHS2.0要求了合规证明。生产者需要执行符合模块附件2中*768/2008/EC标准的“内部生产控制程序”[5],并且必须制定所需的技术文件。制造商不需要涉及到第三方,但是可以在合规本身中声明。 技术文件应使评估产品符合RoHS要求,并应包括足够的分析和风险评估。内部生产控制规定不是特定于RoHS的通用要求,在适用情况下补充解释技术文件如何详细说明评估RoHS合格的例子: 产品的一般描述; 概念设计、制造图纸和计划的零件半成品、电路等,包括定位的例子和豁免的描述(附件3和附件4的RoHS2.0); 描述和解释的必要的图纸和方案; 全部或部分应用统一地发表在欧盟官方公报上的标准或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列表;加入尚未应用的统一标准,厂商必须提供采用满足RoHS指令的解决方案是基本的要求。 例如,设计计算结果、检查实施等包括常规的测试计划,产品的材料成分符合ROHS规范。它也可以包括定期更新供应商的符合性的声明的计划; 测试报告,例如自己的测试结果或实验室测试的ROHS规范组件和产品材料。供应商的符合性声明可能同样有用。 所有技术文件必须至少保存十年。制造商如何实现符合RoHS标准是制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工作。 制造商应该解释在生产过程所采取的相应措施,以便制造过程的批量生产和监测符合制造产品的技术文档和RoHS指令的要求。 4.2 符合性声明和CE标志 一旦制造商完成证明符合RoHS标准的技术文件,制造商填写“EU符合性声明”符合RoHS2.0附件6。最后,制造商对符合RoHS标准产品加盖CE标志。